很多人學會游泳以後就不游了,例如有很多人學會吉他以後,就不彈吉他了,因為他們都只是想要學會而已。
如果不能每天都持之以恆地去游泳,至少也要每個禮拜游個兩、三次吧!
健保局現在的掛號費是一百五十元,以後看醫生會越來越貴,但是,我想若是每個人都去運動的話,就不需要一天到晚看醫生了。
一個人要健康,一定是要靠運動,光是坐在按摩椅上讓椅子動,自己卻不動,是沒有用處的。
衛生署目前在推「三三三政策」,也就是一個禮拜要運動三次,每次要運動三十分鐘,每一次要讓心跳跳到一百三十下,這就是「三三三」。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夠多去運動,醫生也會常常告訴我們,要多運動,而不要只是在勞動。
運動是一種生理現象,一個人心跳速最高的時候是一分鐘兩百二十下。
嬰兒剛出生,是心跳速最快的時候,隨著年齡的增長,每增加一歲,就會減少一下。如果我的年齡是四十歲,那我的最高心跳速就是兩百二十減四十,也就是一分鐘一百八十下,一百八十下就是四十歲的人最高的心跳速。
所謂運動,就是達到最高心跳速乘以零點七,這也就是「運動係數」,因此一百八十乘以零點七就是一百二十六,這就是四十歲的人的運動係數。
譬如:我現在出去跑步,如果我的心跳速有達到一分鐘一百二十六下,這就是運動。
但如果你從一樓走到三樓,你的心跳有跳到一百二十六下嗎?
如果沒有,你的血管也不會擴張,你的血流也不會加速,你累積在血管裡頭的髒東西,也不會被沖掉,也不會被全身的白血球所消滅,你只有在消耗你的正規軍;但是當你正在運動的時候,你是在消滅你的敵軍,讓你的正規軍一個一個把敵軍給打敗。
所以,運動跟勞動是不一樣的。
有些人會問:「我每個禮拜都在運動,怎麼還會一直胖起來?」
如果一個人要減肥、要燃燒一個人的脂肪,就要維持運動二十分鐘以上。
有些人雖然口頭上說是要去運動,可是他十分鐘就喊累,就回家了;或者是慢跑,跑個十分鐘就不跑了,這樣就是沒有維持心跳速,當我們維持我們的心跳速二十分鐘以下時,我們事實上只是在消耗我們血液中的血醣含量;但是維持運動二十分鐘以上時,就是在燃燒我們身體的脂肪。
所以,想要健康、想要身材好,運動必須是要持續的,也就是你在整個游泳的過程中,你都不要停,保持你的心跳數在一百三十以上,這才叫做運動,也才能達到運動的效果。
文章引用至
http://www.twalsa.org.tw/swimming_life--swimandsports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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